- 隐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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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高新材料(株)(以下简称“公司”)高度重视保护用户个人信息,
严格遵守《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络及信息保护法》中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与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指南》。
公司将通过本隐私政策告知用户其提供的个人信息的使用用途、使用方式及采取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公司的隐私政策会根据政府法律、指南、公司条款及内部政策的变更而变化。如有修订,将及时发布在公司网站上。
- 1. 收集的个人信息事项及收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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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使用公司服务时,公司会收集以下个人信息。
- 收集的个人信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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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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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填项
① 必填信息
姓名、邮箱地址、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此外,在服务使用过程和业务处理过程中,会生成并收集以下信息。
- 服务使用记录、访问日志
个人信息收集方法
- - 通过网站客服中心、招聘信息等方式收集个人信息。
- - 通过生成信息收集工具收集个人信息。
※ 针对公司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同意书相关条款,用户可通过相关选择程序来选择“同意”或“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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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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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收集到的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 收集的个人信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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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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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必填信息
- 服务使用过程中的身份验证和个人识别
- 投诉处理、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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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个人信息的保存及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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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个人信息在达到收集和使用目的后,应立即予以销毁。
但若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保留,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保留会员信息。届时,公司会把个人信息转移至单独的数据库(DB)或存储于其他位置。- - 个人信息的保存及使用期限
- - 保留事项、保留期限及法律依据
- - 消费者投诉和纠纷处理记录:3年;《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
- - 标签/广告记录:6个月;《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等
- - 用户访问日志记录:6个月;《通信机密保护法》
- 4. 个人信息销毁程序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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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公司在达到收集和使用目的后,应立即销毁个人信息。销毁程序及方法如下。
销毁程序
达到使用目的后,用户的个人信息将被转移到单独的DB (若是纸质文件,则转移到单独的文件柜)。我们会根据内部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信息保护事由(参见“保存和使用期限”)在一定期限内予以保存,该保存期限过后将予以销毁。根据法律规定,转移到单独数据库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保留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
销毁方法
以电子文档形式存储的个人信息将通过技术手段予以删除,确保记录无法恢复。纸质打印的个人信息则利用粉碎机进行粉碎或焚烧的方式予以销毁。
- 5. 收集的个人信息委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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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服务,本公司将以下个人信息处理业务委托给外部专业企业予以处理。仅限在履行各项服务所需时,可将个人信息处理业务委托给各委托公司予以处理。在委托处理个人信息时,我们会明确规定个人信息保护安全要求,例如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指示、个人信息保密、禁止向第三方披露个人信息、承担事故责任、委托期限、完成处理后归还个人信息或予以销毁等。此外,我们还会监督委托企业,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处理。若委托企业或委托业务内容发生变更,我们将通过网站公告(或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SMS等方式予以个别通知)及时告知用户。
- 6.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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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公司不得向外部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 - 根据法律规定或出于调查目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应调查机构的要求。
- - 出于收取付费服务费用的需要。
- - 出于统计、学术研究和市场调查等目的,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形式处理并提供个人信息。
- - 已事先获得用户同意。
- 7.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及权利行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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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完成注册的用户本人或当年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用户及其法定代理人可随时请求访问/更正、删除/暂停处理/撤回同意。 若出现以下情况,公司可拒绝访问/更正或删除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
- - 法律禁止或限制访问。
- - 可能会损害他人人身安全或不当侵犯他人财产或其他利益。
若用户要求更正其个人信息中的错误,在更正完成之前,该个人信息将禁止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此外,若已将错误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公司会将更正处理结果及时通知第三方。对于根据用户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要求而删除/暂停使用的个人信息,将按照“3.个人信息的保存和使用期限”予以处理,确保其无法被访问或用于其他目的。请准确输入用户的最新个人信息。因输入错误信息而造成的事故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输入虚假信息(例如,窃取他人信息)将会导致您丧失会员资格。用户有权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也有义务不侵犯他人信息。切勿泄露用户密码等个人信息,以免损害他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帖子)。如不切实履行该责任并损害他人信息和尊严的,将会依据《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络及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而受到处罚。
- 8. 其他隐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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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公司将采取以下技术和管理措施,以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个人信息丢失、被盗、泄露、篡改和损坏。
内部管理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 - 公司制定并实施内部管理计划,以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处理。
- - 公司设立内部个人信息保护机构,负责核实个人信息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及负责人的合规情况。如发现有任何问题,将立即采取纠正措施予以纠正。
访问控制设备的安装和操作
- - 公司利用入侵防御系统来控制外部非法访问,并致力于采取一切可能的技术措施,以确保系统安全。
采取措施防止访问记录被伪造和篡改
- - 公司存储和管理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的访问记录,运用安全功能防止访问记录被伪造和篡改。
个人信息的加密处理
- - 用户个人信息经过加密处理,文件和传输数据均采用加密或文件锁定(Lock)方式进行存储和管理。重要数据将采取独立安全功能实施保护。
黑客入侵防范措施
- - 公司使用杀毒软件,防止计算机病毒入侵造成损害。杀毒软件定期更新,并在病毒爆发时第一时间提供更新,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 - 公司采用安全设备(SSL),利用加密算法确保个人信息在网络上的安全传输。
- - 为了防范黑客等外部入侵,每台服务器均配备有入侵防御系统和漏洞分析系统,以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 - 个人信息和一般数据不得存储在一起,而是分别单独存储在不同的服务器上。
尽量减少访问个人信息的员工数量并开展相关培训
- - 公司将用户个人信息访问权限限定于以下人员:直接与用户进行营销活动的人员、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和负责人等个人信息管理业务执行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中需要处理个人信息的人员。
- - 针对个人信息处理人员定期开展内部培训和外部委托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新的安全技术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 - 所有员工在入职时都需签署安全承诺书,以防止信息泄露。此外,公司还制定了内部程序,以审核隐私政策的执行事项和员工的遵守情况。
- - 个人信息和一般数据不会存储在一起,而是分别单独存储在不同的服务器上。
- - 个人信息处理人员之间以安全的方式严格进行职责交接,并明确规定入职和退休后对个人信息事件所负的责任。
- - 将计算机房和档案室设定为特殊保护区域,并采取措施实施人员管控。
链接网站提供政策
公司将向用户提供其他公司的网站或资料链接。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对第三方的网站、资料、产品和服务不具有任何控制权。因此,公司对第三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和资料的有效性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提供任何保证。如您点击(click)公司网站内的链接并跳转到其他网站(site) ,则该网站的隐私政策与本公司无关。因此,请仔细阅读您所访问网站的隐私政策。
发帖政策
公司重视用户帖子,竭力保护帖子内容,防止其被篡改、损坏和删除,但以下情况则除外。
- - 垃圾 (spam) 帖子。
- - 以诽谤他人为目的,散布虚假信息,诽谤他人的帖子。
- - 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的帖子。
- - 侵犯公司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帖子。
- - 其他偏离主题的帖子。
为了营造积极的公告板文化,公司会删除或用记号修改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的特定部分内容。如果内容可以转移到其他主题的公告板,公司会明确标明帖子路径,以避免发生误解。此外,公司还会在发出明确警告或个别警告后删除帖子。从根本上而言,与帖子相关的所有权利和责任均属于帖子发布者个人。另外,通过帖子自愿公开的信息则无法获得保护。因此,请在公开任何信息前仔细斟酌。
拒绝电子邮件擅自收集政策
公司拒绝使用电子邮件收集程序或其他技术设备擅自收集所发布的邮箱地址。违规者将会依据《促进利用信息通信网络及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受到处罚。
广告信息的发送
公司不会在用户明确选择退订的情况下发送商业广告信息。如果用户同意接收产品信息或新闻通讯等电子邮件,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用户能够轻松识别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信息。
- - 电子邮件主题行不得显示“广告”字样,应显示显示邮件正文。
- - 电子邮件正文必须清晰标明发件人的姓名、邮箱地址和电话号码,方便用户选择退订。
通过传真、手机短信等电子邮件以外的其他媒介发送商业广告信息时,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例如在邮件开头注明“广告”字样。
- 9. 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及客服负责部门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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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处理与个人信息相关的投诉,公司特指定以下部门及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
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
- - 部门:经营管理组
- - 责任人 : 黄章善 部长
- - 电话 : +70-7596-9828
- - 咨询处 : js.hwang@hyundai-am.com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 - 部门 : 经营管理组
- - 负责人 : 金承铉 代理
- - 电话 : +82-70-7596-9902
- - Email : seunghyeon.kim@hyundai-am.com
其他机构
用户在使用公司服务过程中如有任何与隐私相关的投诉,可向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或相关负责部门进行举报。公司将及时妥善地处理用户的举报。如有其他疑问或个人信息侵权相关问题,请联系以下机构。
- - 个人信息侵权举报中心(www.118.or.kr / 118)
- -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 (privacy.kisa.or.kr / 118)
- - 最高检察厅网络犯罪调查中心 (www.spo.go.kr / 02-3480-2000)
- - 警察厅网络恐怖应对中心 (www.netan.go.kr / 1566-0112)
隐私政策版本号 : 1.0
隐私政策实施日期 : 2016.9.1